|清华同衡 - 我院概况
山区人口迁移是市、区政府为解决房山区煤矿关闭地区群众生产、生活苦难和居住安全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自2005年起,房山区区开始陆续关闭整顿煤矿及非煤矿山,到2010年,334家煤矿全部关闭。 煤矿关闭涉及到大安山、佛子庄、霞云岭、南窖、史家营、蒲洼、河北、周口店8个产煤乡镇,9.8万人失去重要收入来源。为妥善解决产煤乡镇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市、区政府决定实施山区人口迁移工程。2006年市、区政府决定实施山区人口迁移工程,分步骤实施4.5万人外迁,并在2007年设立专门机构,组织实施山区人口迁移工程。
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战略以及北京市总体规划对房山北部山区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应从更高的角度对山区人口迁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的梳理研究、统筹考虑承接首都人口疏解、集体建设用地的减量提质和山区生态保护及特色旅游发展。
根据不同搬迁对象的市级情况,制定搬迁的优先顺序和实施计划。首批搬迁工作遗留人员优先进行搬迁,包括已经通过首批资格认定但未选房的人员、区政府给予租房补贴的人员以及居住在临时周转房的人员;既是低收入又是险村险户,随后进行搬迁;剩余的低收入和险村险户纳入最后进行搬迁。
在山区人口安置地选择上,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模式,在现有阎村公主坟、青龙湖、良乡安置地的基础上,新增若干集中和分散安置地,用于安置房建设和迁移人口的就业保障,新增安置地初步选址于良乡发展备用地,后期将再根据安置地的拆迁情况对选址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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